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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定市拿出1000名事业编制吸引高层次人才

保定晚报
2024-11-06
建立编制周转池,实现人才与城市“双向奔赴”

保定市拿出1000名事业编制吸引高层次人才

保定晚报讯(记者邸志永 安亚静)7月23日,记者从保定市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,我市深入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和“智汇保定”聚才计划,在市委编办设立市科技创新发展院拿出1000名全额事业编制建立高层次人才编制周转池,助力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,实现人才与城市的“双向奔赴”。

围绕“7+20+N”现代产业体系,我市聚焦新质生产力领域,为高层次人才落实“周转编”待遇,以人才助力助推新质生产力发展。在充分调研学习外地经验的基础上,我市坚持问题导向,把“周转编”作为引才的重要手段,是对传统形势下引才的一次创新、一次尝试、一次探索。

为推动“周转编”引才政策落地,我市先后制定《保定市科技创新发展院管理办法(试行)》《关于高层次人才申报使用周转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》。“周转编”坚持“总量控制、先进激励、高端定位、人岗相适、人走编收”的原则,由市委编办实行台账管理,坚持精准投放、动态调整。

“周转编”适用范围为我市建有国家级、省级重点实验室、企业技术中心、工程研究中心、技术创新中心、工业设计中心等科研平台和获得国家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称号的民营企业新引进高层次人才。其中,国家级、省级科研平台企业只能用于引进直接参与平台建设的人才,国家级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只能用于引进技术研发岗位人才。对市域内的驻保国有企业,市委、市政府引进的民办医疗、教育机构,如有需求的,可实行“一事一议”,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。

人才适用范围为企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,主要包括三类人才:一类是符合燕赵英才卡A卡五类及以上标准的高层次人才;二类是45岁以下,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和博士学位人员。急需紧缺的,年龄可适当放宽;三类是35岁以下,具有“双一流”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人员。

在申请程序上,市创新发展院原则上每年年中、年底组织两次集中申报,指导各县(市、区)对申报企业和人才进行资格审核、汇总上报。市创新发展院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后,由市委人才办组织市级相关部门进行联审认定。经认定符合条件后,原具有事业编制的,经编制使用核准,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办理调动手续;原不具有事业编制的,经编制使用核准后,由市人社局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,按照下达计划、制定方案、发布通知、报名、考核、体检、公示、聘用程序。确定拟聘用人员后,由市创新发展院填写《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审批表》,办理聘用手续。

编辑:晚小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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